我校冬季滑冰课程于
11月
28日
如期开始。由于今年降温晚、冰期短的特殊性气候,体育学院的老师与学生每天夜晚扫冰,凌晨浇冰,闲时打磨冰刀。为了保证冬季滑冰课程的正常授课,老师与同学们日夜加班,在最短时间内为我校浇筑了冰场。
为了贯彻体教(1992)11号文件,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早在2000年前体育学院已将游泳课以选修的形式列入公共体育课的教学大纲中。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积淀了大量教学经验,为其成为我院公共体育特色课程奠定了基础。《纲要》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因时因地开发各种课程资源是课程建设的重要途径。做好现有运动项目的改造和对新兴、传统体育项目的利用,开发运动项目的资源,不断充实、更新课程内容。”为此,结合包头的气候特征开设冬季五周的滑冰课程,并将其以必修的形式列入到公共体育教学大纲中。2002年,为了推行好国家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通知,“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教学思想,学校、学院克服了诸多困难,将滑冰这项季节性运动项目有序地贯彻到教学当中,使其成为我院公共体育特色课程又一个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