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体育学院“公推直选”动员大会在体育馆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 校党委李海丰副书记、组织人事部施纪华部长和体育学院全体教职员工。会议由李海丰副书记主持。
会上,李海丰副书记首先转达了校党委对体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的意见,并宣读了对王晓东同志的任免通知。针对体育学院党总支书记一职空缺,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近期采用“公推直选”的方式进行选拔任命。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改革党内选举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二级学院党组织领导班子,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体育学院进行党总支书记“公推直选”试点工作。
“公推直选”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推动了基层党内民主的良性发展,发挥了基层民主的整体效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再次重申了十七大提出的“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选范围”。这也是基层党组织探索 “公推直选”运用的一次尝试。
信息员:刘哲
2011年4月7日
【阅读延伸】
选举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的重要标志。“公推直选”是1999年—2009年党内建设中具有标志性的创新成果之一,也是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中一种新的选举民主模式。“公推”是指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是一个初始提名的问题,目的是增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合法性基础;而“直选”是指党员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是一个自由选择的问题,目的是更好地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公推直选”的现实根据,就是推动基层党内民主与群众自治的有机衔接与互动。 “公推直选”的方式,实质上促进形成了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产生方式与群众自治相一致的民主机制,这有助于解决好执政党与自治组织的关系问题,化解“两委会”之间权力之争的矛盾。
“公推直选”最具意义的地方,在于这一制度背后所蕴含的推动基层党内民主的制度空间和系列制度设计。“公推直选”能否达到制度设计的预期效果,取决于与此相关的制度是否健全,取决于整体制度环境的支撑。只有充分发挥多种民主制度叠加的效应,“公推直选”的作用才能充分体现出来。
广东省深圳市是全国唯一一个在机关全面实施“公推直选”的城市。2009年5月15日,深圳市第一个“公推直选”并差额选举的机关党委书记在深圳市民政局诞生。“公推直选”采用党组推荐、联名推荐、自荐和党员直接选举的方式选举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深圳市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在机关全面实施“公推直选”的城市。
“公推直选”更能体现党管干部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实现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坚持党管干部,这是我们党的一条根本原则;坚持群众公认,这也是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基本要求。在“公推直选”中,党管选拔方向,管干部任用条件,管选举程序,管资格审查,定向把关,把优秀党员选拔出来,很好地体现了党管干部原则;同时,由群众来民主测评党组织和党员,预选出有群众基础的候选人,参与公开质询正式候选人等,也很好地体现了群众公认原则。